职业律师化身社区居委“法律参谋”
2019年05月05日

来源:汕头日报

历时20余年,案情复杂的借款偿还纠纷圆满解决。

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此,龙湖区司法系统坚持应援尽援原则。据悉,至目前,龙湖辖区内已实现法律援助站、法律援助岗全覆盖,7个街道、镇全部建立法律援助站;龙湖区118个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岗,街、镇及各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

近日,龙湖区新津街道南碧埠、东新、佳和、东和、南和、金和六个居委会(原为陈厝合村)成功收到揭阳某单位归还的欠款本息合计220万元,这宗历时二十余年、且案情复杂、涉及汕揭两地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借款偿还矛盾纠纷最终也得到圆满解决。这其中,离不开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广东特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萍的努力。刘萍律师发挥法律专业人士的作用,充当起社区居委会的“法律参谋”从中调解,成功化解了该起矛盾纠纷,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1996年1月,揭阳某单位因建设需要,向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陈厝合村借款4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期届满,由于种种原因某单位未能归还借款本息。1998年6月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书》,约定同意续借一年半,还款本息最后的时间为1999年6月,但是对于以后利息的约定,条款中出现矛盾,埋下了争议的隐患。经过多年的催讨,至2014年2月8日某单位分30次归还了借款本金389万元,尚欠11万元本金及利息未还。其中,双方约定的自借款之日至1998年1月的利息就达160万元。

按照省、市关于“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部署,自2015年起,广东特力律师事务所刘萍律师担任原陈厝合村的东和、佳和两个社区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因该纠纷时间较长,双方争议巨大,村民代表在多次催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矛盾冲突较为严重,刘萍律师了解到此事后,为使纠纷尽快得到解决,便引导社区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2015年初新津街道南碧埠、东新、佳和、东和、南和、金和等六个居委共同委托律师刘萍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刘萍律师提供了大量的对六个居委有利的证据,多次开庭质证,并对争议的问题提供了细致的相关司法解释。2016年9月,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陈厝合村六居委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某单位归还六个居委本金11万元及20年的利息、诉讼费。某单位于2016年12月9日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庭审,事实越来越明确。但由于某单位因建设欠下巨额借款未还,同时还拖欠单位员工部分工资,判决后的执行可能面临难题。为了化解矛盾,确保村民的利益,刘萍律师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一方面使某单位尽量提高还款金额,另一方面与六个居委的相关人员沟通,让他们明白各种诉讼风险。最终,双方终于2017年达成和解协议,在减免部分利息的情况下,由某单位一次性支付六居委借款本息共计220万元及居委垫付的诉讼费49740元。在调解后三日内该款已经全部到达居委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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