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刘律师作为辩护人之一,为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张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8亿元的案件辩护。该案在全国影响较大,公开审理时,法庭上经过激烈的辩论,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将其犯罪性质由个人犯罪变更为单位犯罪,从而大大的减轻了其量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