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行为边界和契约法律的产生
2023年08月15日
作者:周泽鹏律师

 

(承上《杂话格物致知》)人获得主体意识之后,就自我膨胀,西游记中石猴出世就要大闹天宫,人也一样,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就把外界所有事物都视为其可以控制和利用的客体,甚至把其他的人也当做客体看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道德经》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可能也是这种意思。

 

所以出现了君臣、主仆等人身不平等的矛盾,也出现了人与自然界的冲突,政府与公民,公权与私权,企业与个人,大股东与小股东,都有矛盾和冲突,这是人像边界模糊甚至越界作为的结果。

 

所以需要给自己定一个边界,有可为有不可为,有一副对联说得好,“若不撇开终是苦,各自捺住方成名”(这个名指的是人的概念,也就是人像),如果没有边界,我们怎么画出一个人像来呢?《大学》所说的“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这个止就是边界,等于说你走到这里就要停止了,就要收手了,不能再走下去,真理再走过一步就是谬误,过犹不及。把握尺度非常重要,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国家的行政管理不能大包大揽,不能瞎指挥乱作为,个人也非全能之人,而是一个有限能力之人,不能见什么好就要什么,取之有度,就是边界。

 

人的行为边界在哪里呢?法律上给出的一个解决方法是你的权利止于别人的权利,换句话说就是不能做损人的事情,损人利己不行,两败俱伤也不行,最好就是双赢,利人又利己,如果是舍己为人也不错,但这不是法律的要求。

 

譬如我们今天在这里画人像,每个人在自己的纸上画,不能画到别人纸上哦,画到被人纸上就是越界,就是侵权哦。现在有的先生小姐就有不同意见了:我看他半天画不出来,我就想帮他画一下,就是帮他吗,帮助别人不是好事吗?你不是说止于至善吗?怎么是侵权了?

 

我们政府经常要帮助企业解困,我们为人父母者也总是想着帮助小孩,这都是善心。但帮了这么多年,我们企业的困难完全解决了吗?我们的小孩有几个按着我们希望的方向发展呢?我们看到的结果经常是不如人意,为什么善因没有善果呢。这是一个问题。

 

回到上面画像的问题,你看到他半天画不出来就想帮他画,你有没有问过他的意见呢?你怎么知道他就不能画呢。所以,这是一个边界问题。边界问题延伸开来就是人与人的互相尊重,你的事情你做主,他的事情他做主,你不要多管闲事,他喜欢画就画,他不喜欢画就不画,喜欢什么时候画就什么时候画,这是需要尊重的。就像有的人,信仰宗教,但不能要求其他人也与他一样信仰宗教,不信仰宗教的人也同样应该得到尊重。有的人喜欢穿西装,有的人喜欢穿长裙,这是有个性的选择,应该得到尊重,不可能等齐划一。除非,他愿意让你在他的纸上画像,这就出现了一个契约,也就协调了一个需求和供给的配对。

 

需求不能变成强求,供给不能变成强给,总之不能违背对方意愿,不能强人所难,所以谈判就是一个确定边界的有效方法。谈判完了定个合同,立个契约,共同信守,这个契约就成了缔约人的行为准则,就是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