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在宁波保税区某公司(原告)诉汕头经济特区龙某实业发展总公司(第一被告)、中国某开发集团公司(第二被告)代理开证协议纠纷一案中,刘律师担任被告的代理人。该案终审判决担保人(被告)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